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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级职称审报,期待为您效劳

职称评价标准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破格评审条件 1、税收在二百万元以上的企业的董事长、经理(厂长)、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且符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业务条件。 2、获得或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成果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或省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3、主持二项以上经省级鉴定新产品研制工作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4、受省人事厅和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家部委表彰的企业家。

人事厅职称评审分类列表 证书名称、报名条件、提交材料 中级工程师、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1、本科毕业后工作满三年; 2、专科毕业后工作满五年或获“助理”级三年以上; 3、中专毕业作满九年 4、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十一年以上。

高级工程师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并且要到当地的人事部门进行学习培训(lucrehuang)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此外一般还需要参加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同时必须有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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